经济观察:中国退市改革有望提升A股投资价值
此间分析人士在接受中新社采访时表示,此举有望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基础功能,制约A股市场上恶意“圈钱”的行为,提升A股的投资价值。所谓退市,是指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退市制度属于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自1993年《公司法》确立中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以来,特别是在2005年《证券法》修改,中国股市基本形成了以证券交易所的自律规则为主干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并不断遭遇修改完善。“但在退市制度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诸如退市相关指标设定不够合理等情况,比如要连续三年亏损才强制退市,导致A股实际退市公司数量较少,无法发挥股市优胜劣汰的作用,甚至亏损公司都能形成壳价值。”国都证券策略分析师肖世俊在接受中新社采访时表示。而在中国人民大学财*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看来,新一轮退市改革的内容是系统、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此次《意见》提出的有关退市制度的改革内容既包括主动退市,也包括强制退市,特别在强制退市方面做了许多细致的规定,比如针对欺诈发行上市公司的处置问题。”赵锡*说。《意见》指出,将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即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对于上述重大违法暂停上市公司,《意见》原则上要求证券交易所在一年内作出退市决定。中金公司策略分析师王慧指出,过去有效退市机制的缺失使A股一级市场上“圈钱”的行为缺乏制衡,而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在支付了高昂成本和风险之后,却难以获得相匹配的收益和权利;此次退市制度改革,特别是关于欺诈发行的强制退市,是对投资者的有力保护,有望制约A股市场上恶意“圈钱”的行为,提升A股的投资价值。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亦持相同意见。李大霄指出,认为一旦退市制度得到执行,中国资本市场生态将随之改变,投资文化、投资逻辑都会发生彻底改变,市场的活力将被激发。李大霄进一步指出,《意见》强调,“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退市制度的重要*策目标,也是退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意见》的最大亮点。银河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孙建波则显得相对悲观,孙建波对中新社指出,退市改革可能对“壳公司”的价值有所冲击,只要上市名额仍是稀缺的,炒“壳公司”的行为难以禁止,未来资本市场的关键仍在于新股上市改革。事实上,监管层对此亦似乎有所认识。在当天的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指出,目前股票发行等制度还处在改革进程,壳资源还存在一定的价值,强制退市难,主动退市少的问题在短期内恐怕难有根本性的扭转;退市会给市场带来阵痛,但这是推进市场化改革必须付出的成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