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心理因素相比,焦虑、抑郁等心理障碍与心律失常的关系更为密切。
医疗实践证明,心理应激导致自主神经功能紊乱而引发心律失常者临床上十分常见,如无明显器质性心脏病患者的房性早搏、室性早搏等心律失常大多与心理因素有关,然而,对这种心律失常的防治长期以来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和盲目性。目前常用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应用于慢性心律失常只能减轻症状或缓解病情,不仅不能改善患者的预后,反而会因出现各种不良反应而增加患者病死率。因此,由心理应激引发的心律失常不可贸然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来治疗,否则有害无益。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是因为人有一个复杂的大脑皮质,会产生许多复杂的对应机制和心理反应。大脑皮质有一个特定的区域和特定的通道与心律失常的发生密切相关,在心理应激、负性事件(如与别人激烈冲突、公开受辱、离异、丧亲、生意失败、股票暴跌等)时可导致各种心律失常。几年前,有一个心理应激与猝死相关性研究显示,失去亲人后心脏性猝死率明显升髙。Rich在一项研究中发现,例恶性心律失常引起猝死的幸存者中,21例并无器质性心脏病,其中18例与负性事件有关。另一组对潜在性恶性心律失常安装埋藏式心脏转复除颤器(ICD)患者的回顾性监测发现,恶性心律失常放电高峰(除颤)多发生在恐惧及焦虑等心理应激状态时。调查发现,与其他心理因素相比,焦虑、抑郁等心理障碍与心律失常的关系更为密切。在心内科就诊的心律失常患者,有些患者病程几年甚至几十年总是治不好,经相关检查也未发现有明显器质性疾病,但这些患者胸闷、心悸等症状明显,经仔细了解后发现大多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如焦虑或抑郁状态,而患者对自己的这种情况普遍缺乏认识,医师提示也难以接受,但经抗焦虑、抗抑郁药物(如氟西汀)治疗后,心律失常明显减少,胸闷、心悸等症状随之获得改善。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青少年因患窦性心动过速、房性早搏、室性早搏等心律失常就诊的人数日益增多,其中大部分是高中学生,也有少数初中学生甚至小学生。这类人群经临床观察和相关检査并未发现器质性心脏疾病,其发病因素主要与竞争激烈的学业、就业和家庭压力有关,小学生则由于课外作业过多,剥夺了他们的休息、睡眠和文体活动时间。就诊时当告知并无器质性心脏疾病的患者不需吃药,并告知需调整作息时间及减轻压力,并进行心理疏导。在之后的随访中发现,患者心律失常的发生随即减少甚至消失。另外,A型性格是诱发心律失常的一个重要因素。A型性格的人事业心强,易激动、愤怒、好争,这种过度应激情绪与行为被称之为“病态性格”。由于A型性格的人对环境应激刺激具有强烈的变态神经反应,交感神经易高度兴奋,使儿茶酚胺大量分泌和释放、心肌电活动处于不稳定状态而诱发各种心律失常,甚至突发恶性心律失常而猝死。Mittlmn对心理应激的严重程度作定量分析为7个等级:1级,安静;2级,忙乱;3级,不高兴;4级,中度争吵,音量已提高;5级,大声争吵,声音极大,紧握拳头;6级,极度愤怒,拍桌子,几乎失去控制;7级,狂怒,完全失去控制,乱扔东西,伤害自己或他人。凡2级以上的应激可称为有害的心理应激,5级以上的激怒可引起严重心律失常。由心理应激引起的心律失常属于功能性疾病,一般经过相关检查及严格的评估后进行心理治疗及调整生活方式等措施,心律失常多可获得改善或消失,部分患者需应用抗焦虑、抗抑郁药物(少年儿童除外)与β-阻滞剂等治疗。但心理应激引发的心律失常其发病机制比较复杂,有些患者往往是心理、病理、生理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即有些心理障碍与生理功能失调和躯体疾病共存并互相影响。因此,患有复杂或严重心律失常的患者必须由医师寻找原因,排除器质性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不可轻易下心理应激性心律失常的结论,以免延误治疗带来的不良后果。对心理应激性心律失常,首先,要调整好自己的心理状态。当一个人处于心理充实、安宁、和谐的良性心理状态时,人体就会产生许多种能强身健体的激素,其中作用最强的是β-内啡肽,它使人产生愉悦效应的能力是吗啡的5~6倍。对症状比较明显和心理干预效果不明显的患者,则需要由心内科、精神科医师联合治疗。实践证明,抗焦虑、抗抑郁药物不但能调整精神障碍,缓解胸闷、心悸等症状,还有直接抗心律失常的作用。当然,对有器质性心脏病伴心理因素引起的心律失常患者,心脏病的基础治疗也必不可少。
参考文献:[1]RichP,DSilvaRA,LownB,t.al.Acutpsychologicaldisturbancsprcdinglif-thratningvntriculararrhythmias[J].JAMA,,(3):-.[2]LangkaflM.snifw.Diagnosisoffuntionalh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