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工作用车通行证
使用管理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使用疫情防控用车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1、通行证只限于工作时间、工作用途,否则视为违规使用。2、县交警大队将全天候上街巡查,如发现违规使用通行证,现场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罚,同时对通行证使用人及所在单位通报批评。3、鼓励广大群众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违规使用通行证的车辆和个人。举报时,要详细注明时间、地点、车牌照号、现场照片等信息。对举报线索查实后,每人次奖励元(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曹春雷
编
辑:李继成